11月3日,在川渝水路交通运输法律协作会上,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法律总队、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法律总队配合签订了《川渝水路交通运输法律合作和谈》。 和谈从“鞭策政策协同、健全协作机制、增强法律协作”三个方面,明白了“处所立法跟尾、法律尺度同一、查抄成果互认、重年夜案件结合督办”等12项具体内容。力争实现川渝地域水路交通运输法律协作轨制化、规范化、系统化、数字化,联袂营建不变有序的水路交通运输情况。 据领会,最近几年来,重庆和四川两个交通运输法律总队当真落实党中心、国务院《成渝地域双城经济圈扶植计划纲领》要求,紧扣全邦交通“4极”之一等计谋定位,抢抓加速扶植交通强国、成渝地域双城经济圈扶植、西部陆海新通道扶植等重年夜计谋机缘,树牢一盘棋思惟、对峙一体化理念,在计划经营、互联互通、协同治理上狠下工夫,鞭策双城经济圈区域交通运输法律协同成长获得丰富功效,成功入选交通运输部区域法律协作试点示范区。 多年来,两边对峙计划先行,增强互联互通,狠抓结合法律。川渝交通运输法律一体化成长系统日益完美,联动协作机制高效运行,机构沟通联系机制延续深化。此次签约的签订,既是川渝水路法律协作新的出发点,更是川渝两地勠力齐心、和舟共济、鞭策成渝地域双城经济圈交通“一体化”成长新的契机。